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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山东崇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开

山东崇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山东崇舜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更名,项目未改变)位于滨海经济开发区黄河西街06933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成立于2010年12月16日,是台湾崇舜股份投资设立的台商独资企业,崇舜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生产特种精细化学品的专业公司,专门从事精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集团除在台湾、泰国有生产实体以外,已进入大陆十余年。目前在大陆有四家独资生产实体,分别是杭州(杭州崇舜)、衢州(常信化工)、海宁(海宁崇舜)、杭州(时庆化学工程),及山东的一家独资企业。以上企业均具有多年与本项目相同产品的生产经验,工艺技术成熟,生产稳定,产品质量可靠。

山东崇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行业,行业代码C2661、C2614 。山东崇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氯苯(CAS号108-90-7)、邻氯苯胺(CAS号95-51-2)、甲醛(37%)(CAS号50-00-0)、盐酸(CAS号7647-01-0)、液碱(32%)(CAS号1310-73-2)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的物质包括CODCr、氨氮、VOCs、危险废物等,公司属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根据2023年03月28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山东崇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需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为此,公司领导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公司委托潍坊市绿色家园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山东崇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信息见附件。

附件1:公开内容

山东崇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公开信息如下表:

企业名称山东崇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钟文清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黄河西街06933号
主要原辅料使用情况项目名称原辅料名称设计使用量用途

50000吨/年特种异氰酸酯、聚氨酯及其他精细化学品项目

(1200t/a NDI、3000t/a MOCA)

BTC

1655

原料

1,5-萘二胺

1200

原料

氯苯溶剂

11

原料

邻氯苯胺

2817

原料

37%甲醛

900

原料

30%液碱

3400

原料

31%盐酸

2448

原料

污染物排放情況

污染物

主要污染因數

许可排放量t/a

废气

VOCs

6.048

废水

COD

53.8919

氨氮

2.6946

总氮

3.2335

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合成NDI过滤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布;NDI生产蒸馏釜产生的蒸馏釜残;NDI氯苯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MOCA过滤产生的废滤纸;MOCA废料、废包装物;废导热油;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光气处理产生的废催化剂;设备维修、检修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化验室废物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山东崇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专项应急预案》并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备案,备案案号370703-2021-148-H。

这两项预案分别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事故或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部署,坚持预防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范围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应急指挥机构每年组织相关的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023-04-24